美國傑出人才移民 EB-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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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傑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職業移民第一優先當中的第一類;定義爲“具有一定專業能力的水准,足以證明申請者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傑出人才移民的對象包括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並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而且其成果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人應是被認為是該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併申請人在獲得傑出人才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而其工作會對美國社會的相關發展,提供實質貢獻。 EB-1A 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諾
項目優勢
不需工作要求,不需美國僱主擔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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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學歷、語言和年齡要求 | |
申請週期短,費用低 | |
全家一齊移民,獲得綠卡,包括申請人、配偶及21週歲以下未婚子女 | |
享有永久居民權益 | |
可自由定居:申請人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從事各種生意活動 | |
申請人子女在美上學可享受低廉學費,畢業後可自由工作 |
Destination
Departure
不能在美國境外逗留超過6個月Departure Time
6-8個月(不含排期)Return Time
居留身份Dress Code
無
Tour Location
美國
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簡稱 U.S.A. 或 USA),是由50個州組成和5個自治領土與外島組成的聯邦共和國,地理位置北面加拿大,南部墨西哥,東臨大西洋。1776時脫離英國殖民並獨立,在爆發內戰與南北方的衝突、海外掠奪之後,奠定了美國未來發展與成為世界列強的基礎。19世紀末期超越英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成為生活水準最高的國家之一。美國是世界上民族與文化最多元的國家,世界人口第三大國,並在世界有374個海外軍事基地,在世界二次大戰時獲得勝利並崛起為超級強國,其霸權至今仍持續影響著全球。申請條件
申請人是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里的傑出人才(需要滿足移民局要求的10項的其中3項要求); | |
申請人在獲得綠卡後,將在美國繼續從事其領域内的工作; | |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十項中的至少三項: | |
1.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 2.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此類專業協會必須是達到一定資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爲會員資格證明。 3.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人士及其相關工作 因在本領域的傑出成就/貢獻而曾被全國性的報紙、電台、電視、或其它新聞媒體專門評論報導。 4. 於相關專業擔任評審 曾以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專業雜志編委,會議組委,教科書編委,專業比賽裁判,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 5. 於相關專業擁有原創性突出貢獻 在專業領域内曾作出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重要原創性貢獻, 影響甚大的。 6. 曾在專業期刊或者媒體上發表學術文章 申請人在學術性報刊雜志或重要媒體上發表的有關本專業的文章或出版書籍。 7. 作品在展覽中展出 在藝術展覽中心舉辦過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 是知名團體或機構的領導者或身居要職 在享有高聲譽的團體或機構中擔當或扮演主要或決定性角色。 9. 高收入人群 申請人在相關領域薪酬或報酬高於同行的。 10. 在表演藝術獲得商業上的成功 在藝術領域里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數據,如票房,DVD 售出記錄、發行的磁帶、激光唱盤、或錄影帶。 |